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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「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 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,正要怕他。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?若是你們的父不許,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。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。所以不要懼怕!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。」(馬太十:23)

           最近BSF 讀到創世紀二章裡,約翰寫信勉勵士每拿教會的基督徒們,對於即將受的苦,不要害怕。他說魔鬼要把他們幾個人下在監理,讓他們被試煉、「必受患難十日。」但是主耶穌知道這些患難,他也應許這些患難只是暫時的,「你務要至死忠心,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。」(啟二:10)

      昨天查經班討論到一題:「請分享你曾經在哪些方面為基督受苦過?或者期待未來為基督做見證即將要受的苦?」班上一位同學很坦率地說在美國的生活如此安舒優渥,比起第三世界或者軍權獨裁國家裡的基督徒, 肉體上為信仰受苦這件事情,幾乎無從體驗。「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改成:你是否願意為基督的緣故,選擇受苦?」

       她舉一個小例子,上週末兒子的同學生日發邀請函,因為慶祝會正好在禮拜天,只好忍痛拒絕。這是她唯一想到小小的為基督受苦的方式。每日為生活奔波忙碌的現代基督徒,應該經常捫心自問:今天所做的每一項選擇,是否為為基督受苦的一種方式?

       組長薇尼莎回應說,字典上對於受苦(suffering)的定義:letting go of yourself(不以自我為中心),可能更符合現代人對於受苦兩個字的看法。在日常的瑣碎小事上,我們刻意為著基督的緣故,把眼光放在滿足別人的需要上,這也是為基督受苦。

       目前的生活裡,唯一能想到「願意為基督的緣故受苦」的例子,就是陪伴Jamie 行走抗癌之路。表面上,我並不是直接照顧她的人; 但是在精神上,我選擇與她同走,願意為著她的情感需要,做一位有耐心的傾聽者。適時的也用上帝的話語,陪伴她、鼓勵她。 

         「整本聖經共出現過365 段不要怕的經文!」薇尼莎這樣說。「換句話說,有主的話語一年到頭罩著我們,還有什麼好怕的!」

          大衛說「耶和華是我的亮光,是我的拯救,我還怕誰呢?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(或譯:力量),我還懼誰呢?」(詩篇二十七:1) 

          先知以賽亞書「他們所怕的,你們不要怕」(以 8:12-13); 「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必攙扶你的右手,對你說:不要害怕!我必幫助你。」(以四十一:13)

         主啊!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路上的光,害怕膽怯時心中唯一的力量。在我卑微渺小的生命裡,求你剛強我的信心,讓我為你的緣故,選擇受苦。


 

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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